"余某某不仅拐卖我们,她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卖。"杨妞花说,余某某把自己的儿子卖了赚到了钱,尝到了甜头,就把这当做赚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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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妞花曾经立志,一定要让拐卖她的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是她这辈子最恨的人,这一天有望很快到来。
杨妞花一家四口于1992年时的合照。3年后,杨妞花被拐卖至河北邯郸。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今年33岁的杨妞花是贵州省毕节县织金县人。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花被人贩子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直至2021年,杨妞花才通过网络找到自己的亲人。遗憾的是,杨妞花被拐后,父母相继离世,他们没能等到女儿回家的那一天。
寻亲成功的杨妞花并未停下脚步。2022年,她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嫌疑人余某某抓获。
杨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介绍,余某某曾因在 2004 年拐卖两儿童被判 8 年。此次被抓后,余某某供述,1993 年至 1996 年,包括杨妞花在内,她还曾作案7起、参与拐卖8名儿童。今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已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王文广说, 4月19日,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和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余某某拐卖儿童一案移送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王文广认为,余某某被指控拐卖8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5岁时被拐,成人后网络寻亲
杨妞花告诉澎湃新闻,她原本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疼爱她的父母和一个姐姐,家庭条件在当地也算不错。她被拐之前,家里买了砖和沙子,正准备盖新房。
"1995年,父母在贵阳打工,租了一间房,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杨妞花回忆,那一年,隔壁搬过来"一家三口",一来二去两家人逐渐熟悉。那年冬天的某天,女邻居余某某以带她去买织毛衣的签子为由将她带走,其后将她带上一列火车。在火车上,余某某还吓唬她:如果再吵着要回家,就把她从火车上扔下去。
最终,杨妞花被带到了河北省邯郸市某村,在该村村民王某付的介绍下,杨妞花被卖给了村民王某芹,并改为李姓。
王某芹有个聋哑儿子,也就是杨妞花的养父。"养父一直是单身,买我就是等养父老了,让我来照顾他。"杨妞花说,王某芹从未在她面前避讳她是从人贩子手里买回来的,甚至有次吵架,王某芹还让她赶快挣钱还她,还完钱之后她想去哪就去哪。
杨妞花回忆,她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13岁便开始外出打工,先在河北,后去了江苏。2009年,她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2012年又生了个女儿。
"这些年我一直想找到我的亲生父母和姐姐,只是一开始就被误导了,他们说我是四川那边的,走了很多弯路。"杨妞花说,早在2013年她就在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了登记。2021年4月29日,她重新采血入库。同年5月,她通过社交软件发寻亲视频。
杨妞花在视频里说:"我记得我爸爸好像叫杨新民,我叫杨妞花,杨妞妞是我姐姐的名字,我姐姐的名字我就喊"桑音"这样的发音,外婆是喊"阿布丹"的发音,喊妈妈是"麻衣"。我老家住山区,离火车铁道很近,在猪圈可以看到集市,还可以看到一个大山,山上面有一个山洞,那个洞周边长满了植物。从小我经常在院子里面等我姐姐放学,我姐姐下学的时候,她会从山坡走下来。具体学校在哪里,我不太清楚,我当时还没有上学。我希望大家帮我扩散消息,让我的家人看到,帮助我早点回家。"
2021年,杨妞花寻亲成功,回到贵州与家人相认。
认亲后报案,"人贩子"落网
杨妞花的寻亲视频引起关注后,很快有了线索:杨妞花的堂妹从长辈口中得知杨妞花被拐卖的事情,看到视频后立即与杨妞花取得了联系,"宝贝回家"志愿者亦帮忙联系核实。最终,经DNA比对,失散26年之久的杨妞花和姐姐终于再度相认。
不过,他们的父母没能等到这一天。"姐姐告诉我,父亲在我丢后把准备盖房子的砖都给砸了,房子也不盖了,到处找我也找不到,就开始借酒消愁,1997年就去世了;母亲精神出了问题,第二年也走了。姐姐成了孤儿,跟随外婆和舅舅生活几年之后也出去打工了。"杨妞花说,她对人贩子恨之入骨,人贩子让她家破人亡。
和亲人团聚后,杨妞花向邯郸警方报案,希望警方能抓住人贩子。杨妞花说,报案后,邯郸警方对当年的介绍人王某付进行了初查。因不清楚父亲当年有没有在贵阳当地报案,杨妞花又向贵阳警方寻求帮助。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于2022年6月正式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
仅仅过了24天,贵阳警方就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抓获归案。杨妞花告诉澎湃新闻:"我记得很清楚,办案民警给我打电话那天是(农历)六月初二。我被拐之前拍的一张全家福,正好也是在六月初二那天拍的。"
杨妞花说,民警让她指认嫌疑人,"给了十几张照片,我一下就辨认出来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杨妞花和姐姐在自拍。
被告人供述:
三年多作案7起拐卖儿童8人
杨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系"惯犯",她曾在2004年拐卖两儿童 ,当年被抓后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在此次的案件中,余某某供述,在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不足4年的时间里,她还曾作案7起、拐卖8名儿童,其中一起是拐走兄弟两人。
王文广介绍,此次检方起诉的这7起犯罪事实共同之处在于,余某某从贵州、重庆拐骗儿童后,将他们全部带至河北邯郸,再通过王某付等人居间介绍,卖给当地村民,从中获利。
王文广认为,余某某被指控拐卖8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鉴于这种情况,南明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他已于4月19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该案移送贵阳市中院审理。与此同时,他还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余某某赔偿各项损失7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