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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发布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确定未来4年经营主体实现总量、质量、创新活力大提升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 江 岱)为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发布2023—2026年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未来4年经营主体总量、质量、创新活力的发展目标,按照“育精、育新、培优、培强”原则,聚焦厦门市特色优势企业、未来赛道企业、集群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明确提出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致力建立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根基。
据悉,2022年,厦门市全力抓培育、优服务,打基础、管长远,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全市经营主体突破80万户,总量达84.7万户,同比增长10.5%。
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突出“打基础、管长远”定位,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体现政策长短期结合的灵活性,除重点经营主体外,对占据全市经营主体数量近半的个体工商户精准出台培育政策,让政策直达各类经营主体;突出“分层培育、分类培育”相结合,聚焦厦门市特色优势企业、未来赛道企业、集群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把重点经营主体分类培育和各类经营主体分层培育紧密结合,让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突出“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两条主线,整合该市相关经营主体服务管理部门及经济部门的政策资源,在原有政策措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创新;突出“招商引资、增资扩产”两大抓手,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不同类型经营主体提出招商引资、增资扩产的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三大主要目标:一是总量大提升,厦门市年均新设立经营主体14万家,其中新设企业6万家,到2026年,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10万家,万人拥有经营主体数达到1700家;二是质量大提升,到202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4000家,百亿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300家,“瞪羚”企业超过2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20家(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百亿级供应链重点企业达到80家,千亿级供应链骨干企业达到6家,供应链核心企业集团达到3家,“领航型”制造业头部企业突破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35家,“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三是创新活力大提升,到2026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突破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4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2.3%,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突破2.2%,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件。
实施方案还提出五大重点任务,包括聚焦“育精”,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企业;聚焦“育新”,布局一批未来赛道企业;聚焦“培优”,培育一批集群链主企业;聚焦“培强”,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聚焦固本强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财政金融保障、空间载体保障、人才保障、数字化保障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