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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ST必康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2022年7月1日,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2023-05-04 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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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ST必康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2022年7月1日,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